泉州师院关于2005年新生入学户籍迁移工作的通知

创建者:未填时间:2005-08-27浏览次数:356

  

由于我校有三个校区,十一个学院,根据省公安厅、教

育厅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可将户籍迁入学校,也可不迁入学校(保留在原籍所在地)。如需将户籍迁入学校的新生,可按录取

在我校不同学院就读迁入不同的公安派出所。


一、凡就读我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学院、化学与

生命科学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的新生,请迁入泉州市鲤城公安

局开元派出所。


二、凡就读我校资源与环境科学、理工学院、陈守仁工

商信息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体育

学院的新生,请迁入泉州市丰泽公安局后渚派出所。

 

 

 

  泉州师院保卫处

2005.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