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高职学院与南安诗山镇工商分局、南安移动公司诗山营业厅、诗山镇烟草专卖分局等单位联合开展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宣传咨询、假冒伪劣商品展示、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和质量检测等。
高职学院组织学生与诗山工商分局干部一起向在场群众分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手册,宣传有关消费维权方面的知识,并现场讲解如何辨别真假商品。活动除了在街道中心地带设立现场宣传咨询点外,还到商店、社区、企业进行宣传和分发材料。此次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体现我校大学生的良好社会责任感。(高职学院 洪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