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图书馆:
根据2004年8月9日《教育部关于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需要各单位提供教职工电话号码(内容详见附表),请各单位于8月27日(星期五)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一份送交校办行政科(纸质材料须有填报人签字,并请部门领导人审核、签字,并盖部门印章;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xzk606@qztc.edu.cn),请予支持。
附:填表说明
1、表格请以Excel形式形成;
2、人员排序:专业技术人员(按职称由高到低排列)、行政人员、工人。双肩挑人员若是足球博彩系列的,请列入专业技术人员类,其他系列的请列入行政人员类;
3、表中电话号码(尤其是手机号码)须是能通知到本人的;
4、二级学院的“系别科室”应具体填写到各职能部门,如:办公室、教务科、分团委等;
4、备注:写明进修、病假、产假;
5、在教育部来校评估之前,各部门人员办公电话、住宅电话、手机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校办行政科。
专此通知
评 建 办
二○○四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