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机关各处、室、工会、团委会:
为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配合市直机关建立计生信息档案滚动机制,保证我校计生工作顺利进行,校计生办须建立教职员工计生信息档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凡新到我校工作的教职工均需建立个人计生婚育情况信息档案,以便用于今后评职称、入党、晋升、提干等,请通知有关人员将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带到校计生办办理个人建档手续,领取计生情况登记表。已婚者还需递交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准生证、查孕证、独生证、节育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便我办集中送往市直计生办审核。如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所需手续,则无法建立个人计生婚育情况信息档案,届时校计生办将无法出具计生证明。特此通知。
泉州师范学院计生办
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