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师院综[2005]2号
各二级学院(部、馆)、机关各部办处、工会、团委会: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泉州师院2005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至校计生办。
附件:1、泉州师院2005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2005年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计生变动情况审核时间安排
3、泉州市直机关干部、职工违反法律法规未缴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未追回奖励费情况调查表
泉州师范学院
二00五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计生 印发 人口与计生工作要点 通知 |
抄送:市直计生办 陈院长 存档(二) |
泉州师院办公室 2005年3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