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文件
泉师院外[2005]12号
关于印发《泉州师范学院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馆)、机关各部办处、工会、团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我校因公出国(境)活动,特制定《泉州师范学院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该规定已经校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泉州师范学院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
泉州师范学院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外事工作 印发 因公出国(境) 规定 通知
抄 送: 校领导 存档(二)
泉州师院办公室 2005年4月2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