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师院综[2005]12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机关各部办处、工会、团委会、图书馆:
接《教育部关于公布北京化工大学等54所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结论的通知》(教高函[2005]13号文件),我校顺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这是我校建设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全校师生员工众志成城、无私奉献、奋力拼搏的结果。为了认真总结评建经验,宏扬我校“敬业、文明、勤奋、开拓”的校风,激励师生员工为学校新一轮创业做出更大的贡献,经研究,决定开展“评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
(一)教职员工
1、名额安排:
先进集体:机关各部门(含图书馆、学报等)按部门总数30%评选先进集体(6个);二级学院以所属单位(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科或分团委、系、教研室、实验室)参评,名额为单位数的30%。
先进个人:机关各部门(含图书馆、学报等)、二级学院均按人数15%评选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增加一个先进个人名额。(名额分配见附表)
2、评选办法:机关先进集体由机关总支牵头组织评选,先进个人由各支部组织评选;二级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二级学院组织评选。结果报送评建办。
3、奖励办法:先进集体发给奖状;先进个人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
(二)学生
学生方面名额安排、评选、奖励办法由学工部确定执行。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于第12周内完成基层评选,5月24日前将审定名单汇总到学校评建办。
二、表彰
学校定于6月2日(星期四下午)在陈祖昌大礼堂召开评建总结表彰大会,总结评建工作经验,隆重表彰“评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并提出新一轮评建工作规划。
附件:1、校部机关评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二级学院评选名额分配表
泉州师范学院
二OO五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评建工作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评选 通知 |
抄 送:校领导 存档(二) |
泉州师院办公室 2005年5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