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馆),机关各部办处,工会,团委会:
根据闽职改[1993]18号规定,经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批准我校林钦东等22位同志确认高校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名单附后),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05年9月1日。
特此通知
泉州师院职改办
二○○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高校初级职务名单
1、高校助教(19人):
林钦东 朱鸿春 苏 岚 杨文火 朱 俊 李 元 王莲芳 许四清 陈亚敏 陈全宝 林翠玲 林 宏 林琴芳 陈伊琦 黄梅红 陈 宜 苏金泷 蒋素春 叶振鑫
2、高校助理实验师(1人):刘丽员
3、研究实习员(2人):蔡晶莹、黄德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