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师院综[2006]2号
关于印发《泉州师范学院校容校貌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的
通知
各二级学院(图书馆)、机关各部门:
《泉州师范学院校容校貌管理暂行规定》和《泉州师范学院校园宣传品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06年2月17日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泉州师范学院校容校貌管理暂行规定
2、泉州师范学院校园宣传品管理暂行规定
3、泉州师范学院公共场所活动审批表
泉州师范学院
二00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学校管理 校容校貌 暂行规定 通知
抄 送:校领导 存档(二)
泉州师院办公室 2006年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