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泉州师院2007年度无偿献血情况通报及2008年度无偿献血计划安排

时间:2008-03-27   来源:办公室   作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 14

泉州师院2007年度无偿献血情况通报及

2008年度无偿献血计划安排

 

一、2007年无偿献血工作情况通报

2007年度,在王炳庆副校长的分管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在全校师生员工的积极响应下,我校由办公室牵头,学生处、后管处、保卫处及各二级学院配合,组织了六场无偿献血活动,东海校区共有1367名师生踊跃参加了无偿献血,完成计划数的91%,较2006年增加208人,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市里下达的献血任务。学校无偿献血工作荣获省级“无偿献血工作促进奖”表彰。

2007年度各单位计划指标数和完成情况如下:人文学院计划251名,完成259名;理工学院计划183名,完成158名;外国语学院计划155名,完成165名;资环学院计划85名,完成123名;化生学院计划116名,完成155名;陈守仁工商信息学院计划168名,完成156名;教育科学学院计划130名,完成156名;体育学院计划30名,完成72名;应用科技学院计划212名,其中东海校区52名,完成58名;艺术学院计划117名。另外,今年参加无偿献血的教职工共17名,没有登记学院信息的学生共40名,以上共计1367名(崇福、诗山二个校区没有安排献血活动)。

凡参加无偿献血的人员名单都已登上学校无偿献血网,各二级学院师生可以上网查对学校对踊跃参加无偿献血的个人(至今已参加过无偿献血3次(专指3年制专科生)、4次(专指4年制本科生或足球博彩)的同志)有奖励,请符合奖励条件的我校师生在上班时间凭《无偿献血证》(包括在校外献血的次数)到东海校区行政办公楼708室向校办公室傅少玲老师登记并领取奖励金。

二、2008年无偿献血工作安排

2008年市献血办的文件已下发,今年我校的指标仍然是1500名。根据各二级学院现有学生数安排计划如下:人文学院274名,外国语学院152名,理工学院190名,教科学院114名,艺术学院137名,工商学院192名,化生学院143名,资环学院106名,高职学院198名(其中,东海校区98名、诗山校区100名),体育学院30名,教职工若干。并将根据2008年10月份各二级学院的实际学生数再进行适当调整

时间安排:3月至5月每月下旬安排一次,9月至明年12月中旬安排3-4次(届时见周历的安排及校办公室的通知)。方法仍采取每次由2-3个二级学院组织为主,其他学院零星参加。无偿献血注意事项、有关知识、用血补偿规定及报销办法附后,每次的献血名单、单位完成情况以及大量的图片、报道等信息可上学校信息门户的《无偿献血网站》网页查看。

地点安排:东海校区荣茂综合楼一层大厅,诗山校区根据情况另定。

三、有关的注意事项

为确保献血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指标进行分解,提前通知到各班级,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和献血现场的组织工作(能早即早、避免集中、体弱晕针等不适者劝其不报),各二级学院辅导员以及学生自律会成员(人数由学生处定,一般一次10名)应提前到场维持秩序;其他的各项服务工作将由校办公室等部门另行协调安排。

无偿献血利国利民,体现了奉献社会、关爱他人的美德。无偿献血是我校师生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履行公民义务的实际行动。按上级文件要求:“大中专院校在校健康适龄学生在校期间至少献血一次”。我校几年来都较好地完成下达的指标数,有的同学还自愿打的到医院捐献稀有血型,挽救了垂危病人的生命。我校师生用实际行动支持了全国、省、市目前推行的医疗用血血源的改革。希望今年这项工作能继续得到各二级学院以及各部门的积极响应和支持。

                                     

 

泉州师范学院办公室

                                    二00八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请张贴)

   无偿献血注意事项、知识、用血补偿规定及报销办法

(可随时上学校信息门户的《无偿献血网站》网页查看)

献血前

1、献血前当晚应当有充足的睡眠,晚餐和当天早餐不要喝酒,不要吃高脂肪的食物,以免发生脂肪血,影响化验结果和血液质量。

2、不要空腹献血,可吃点清淡的食品,如稀饭、馒头、面包等。献血前可适当饮些糖水或温开水。

3、献血前应把两臂洗干净,有条件最好洗一次澡。

4、献血前不要服药。

5、献血前阅读献血宣传知识材料,避免献血时不必要的紧张。

献血中:

1、入座后,将肘部暴露于采血台上,以便采血护士进行消毒。

2、采血过程中,全身放松,保持心情愉快,保持安静,避免皮肤肌肉收缩,影响进针而产生过度疼痛感。

3、若出现心慌,气闷、出冷汗、口干等感觉时,应立即告诉采血护士或监护医生,以便采取处理措施。

献血后:

1、采血手臂放松、伸直,手指紧压针眼处5-10分钟,切忌揉搓 。

2、保持针眼干燥、清洁,24小时后可除去创可贴。

3、两天内避免剧烈活动,采过血的手臂当天勿提举重物。

4、献血后无须特地“大补”,当天饮水,饮食适当搭配,增加些瘦肉、鸡蛋、豆制品等蛋白质含量较高的食品及蔬菜、水果等,勿暴食、勿酗酒。

5、万一针眼处皮下渗血造成红肿,可用毛巾冷敷,24小时后可用毛巾热敷,一般在7-10天会消退,不会留下痕迹。

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补偿规定及报销办法

一、献血者累计献血八百毫升以下的,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临床用血,可以累计按其献血量的三倍免费用血;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后临床用血,可以累计按其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二、献血者累计献血八百毫升以上的,可终生免费临床用血。

三、除献血者本人按上款规定享受的用血优惠外,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可以累计按献血者的献血量免费用血。(本规定所称的免费用血,是指免交公民临床用血时依法需交付的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四、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采取先交费后报销办法。报销用血费用时,应出示就医医院开具的收费单据、献血者及用血者的《居民身份证》、配偶及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医院病历、出院小结及《无偿献血》,到泉州市中心血站二楼献血办公室或各县(市、区)红十字办理报销手续。

 

(以上均摘自省、市有关的宣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