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在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中,我院广大党员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活动中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成绩显著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基本条件
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地完成《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高校党的基层组织主要职责,模范践行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思路清晰,党组织带头人表率作用好,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保障机制落实,工作运行顺畅有序。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推荐名额
全院共推荐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按党支部党员总数的15%进行推荐。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各支部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推荐审查工作。6月上旬学院党总支将组织对所属党支部工作评估,各党支部也要相应的开展本支部评议党员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党员总数的15%推荐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对象。推荐的表彰对象要填写推荐表(其中主要事迹500字左右),于6月26日报送院党总支。
四、组织领导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动的有效途径。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以庆祝建党91周年为契机,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主题实践活动。
附件一:外国语学院创先争优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附件二:外国语学院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中共泉州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