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艺术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和离校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8届艺术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和离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时间安排如下(附表1):
一、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经认定合格者,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5月31日前,各有关学院应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二、学校对答辩后学位论文终稿进行TMLC系统检测
1.6月4日前,研究生将最终版论文经导师审核后作为存档论文,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图书馆的论文版本一致。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正式版纸质论文(纸质版论文需作者和导师签名)。同时上交最终版论文的电子版。
6月5日-6月11日,学校对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TMLC系统检测。
6月12日,学校公布检测结果,检测合格者方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是否授予学位;论文重合字数等于或大于总字数的20%者,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停止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
二、提交申请学位相关材料
6月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艺术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材料提交给研究生处,逾期未交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
三、学位授予
1.6月15日,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表决授予学位名单。
2.6月20日,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四、离校
1.6月19日,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2.6月21日,正式离校。
五、其它事项
1.2018届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流程进行,未按要求完成相应流程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下一次须重新申请,请各有关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及时提醒学生和指导足球博彩,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2.本通知未尽事宜将及时补充通知。
研究生处
2018年5月29日
附表1 时间安排表
时间 | 流程 | 任务 |
5月31日前 | 论文答辩。 | 答辩结束后,学院将答辩结果归档保存。 |
6月1日-6月4日 | 1.研究生上交最终版论文,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校图书馆的版本一致。 2.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相关学位材料。 | 1. 导师应按时完成对学生最终版论文的审核(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内的原创声明需作者本人签名,使用授权声明需作者和导师签名)。 2.省学位办每年对存档论文进行抽检,因论文版本与图书馆不一致造成的责任由作者本人自负。 3.应提交的学位材料1.《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 2.《泉州师范学院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登记表》一式2份。 3.纸质版学位论文数:研究生处3册+校图书馆2册+所在学院需要的册数。 |
6月5日-6月12日 | 学校对论文进行检测。 | 论文电子版发送到研究生处,学校进行论文TMLC系统检测。重合字数等于或大于总字数的20%者,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停止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 |
6月15日(星期五) | 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学位授予名单 | 学位授予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
6月19日(星期二) | 2018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 |
6月20日(星期三) | 举行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 学生着学位服,参加学位授予仪式。 |
6月21日(星期四) | 2018届毕业生离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