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2020〕14号
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
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
现将2020年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期结题
请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按照《泉州师范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科研基金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按期结题须提交如下材料:
1.《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项评审表》(附件2)1份;
2.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视频材料光盘等支撑材料(成果原件由各学院审核,报送材料时只需要报送刊物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及其他结项材料即可);
3.《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经费卡》;
4.《2020年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
二、延期结题
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执行期自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算,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1.5年)申请延期结题的,须填写《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4),由二级学院审核后报送研究生处[研究生院(筹)],经研究生处[研究生院(筹)]批准后生效,延期最多不超过半年,且不超过负责人的毕业时间。
项目负责人提交电子材料,由二级学院统一完成后续审核工作,6月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研究生处[研究生院(筹)],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c@qztc.edu.cn。
研究生处[研究生院(筹)]
2020年4月28日
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研究生院(筹)] 2020年4月28日印发 |